|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1月21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40229192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114學年度轉型正義教育教案徵選計畫、報名表、形式審查表、教案格式、個資同意書、報名專用信封 (376550000A_1140229192_ATTACH1.pdf、376550000A_1140229192_ATTACH2.odt、376550000A_1140229192_ATTACH3.odt、376550000A_1140229192_ATTACH4.odt、376550000A_1140229192_ATTACH5.odt、376550000A_1140229192_ATTACH6.pdf) |
| 主旨: |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轉型正義教育教案徵選計畫」及報名文件各1份,請轉知並鼓勵所屬教師報名參加,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0114950號函辦理。 |
| 二、 | 為支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轉型正義教育,鼓勵教師設計相關教案,引導學生認識轉型正義之內涵及價值,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
| (一) | 參加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含代理、代課、兼課與實習教師),可個人或團隊(至多3人)報名參加,可跨校組隊。 |
| (二) | 徵件日期:自115年3月1日起至4月10日止。 |
| (三) | 報名方式:需完成線上報名與紙本資料寄送。 |
| (四) | 徵選組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 |
| (五) | 獎勵方式:以作品為單位,預計選出特優3件、優等6件、佳作6件(獎項名額得視參賽情形彈性調整或從缺),獎勵內容如下: |
| 1、 | 特優:每件核予新臺幣(以下同)9,000元獎勵。 |
| 2、 | 優等:每件核予6,000元獎勵。 |
| 3、 | 佳作:每件核予4,800元獎勵。 |
| 4、 | 得獎作品之教師均頒發本署獎狀1紙,請貴局(府)及學校核予行政獎勵。 |
| 三、 | 倘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吳小姐,電話:(02)7749-1870,電子信箱:areaming9792@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