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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函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智鈞
電話:8227171#328
電子信箱:a164027@hl.gov.tw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0月16日
發文字號:府行資字第1150203657號
附件:AI短影音產品形象創作班(1150203657_ATTACH1.pdf1150203657_ATTACH2.png)
主旨:
函轉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進修部推廣教育中心開辧「AI短影音產品形象創作班」,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有興趣學員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15年10月13日北科大進字第1150500181號函辦理。
二、因應生成式人工智慧及數位影音行銷發展趨勢,提升學員運用AI工具進行影音內容創作之實務能力,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進修部推廣教育中心特辦理「AI短影音產品形象創作班」。
三、檢附相關課程活動訊息及文宣資料(如附件)。
四、相關資訊請以Google搜尋「AI短影音產品形象創作班」至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活動網頁查詢或洽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進修部推廣教育中心(02)2391-3508分機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