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14日臺教社(四)字第1142401048號函辦理。
二、 配合教育部所頒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獎之獎項設立目標,並維護本獎項長年累積之聲譽,爰研擬「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第5點、第10點修正草案,請惠予提供意見,並於114年4月18日(星期五)前回復,逾期未回復視為無修正意見。
三、 檢附旨揭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修正條文、旨揭修正草案對照表、意見回復表各1份,旨揭實施要點現行規定亦可上教育部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index.aspx)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