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05年度本土教育總體推動方案計畫辦理。
二、為獎勵優質本土語言教師,促進教師專業成長動力,擴展創新教學資源,特委請本縣秀林鄉和平國小辦理旨揭計畫。
三、參加對象:
(一)第一組:本縣各學校現職合格教師(含本土語言教學者或積極推動本土教育之人員)。
(二)第二組:本縣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四、活動時程:
(一)送件時間:105年10月17日(星期一)至11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
(二)收件方式:推薦表(附件一~1、附件一~2)、教學歷程檔案及相關資料免備文逕寄(送)和平國小(教學歷程檔案及相關資料經審查後將請學校領回,倘若珍貴資料建請以影本或光碟送審,避免遺失或毀損)。
(三)評選會議:
1、日期:105年11月25日(星期五)9時至12時。
2、地點: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四)優選名單於105年11月30日以前,公告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公務登錄系統(http://public.hlc.edu.tw/index.asp),並函文各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