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陳家明 - 教務組 | 2021-09-28 | 點閱數: 557
一、 客家委員會為鼓勵落實及推廣客語教學績優學校及獎勵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特依據「推動客語教學語言獎勵辦法」訂頒「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另為獎勵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規定訂頒「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計畫」。
二、 110年度旨揭2項實施計畫申請期限為110年10月31日(星期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 請貴校(園)及所屬人員踴躍申請,收件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17樓客家委員會語言發展處,信封上請註明:申請「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或「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
:::

站內搜索

好站推薦

[ more... ]

計數器

今天: 448448448
昨天: 1895189518951895
本週: 2343234323432343
總計: 2996768299676829967682996768299676829967682996768
:::

會員登錄

隨機小語

一個人的價值,應該看他貢獻什麼,而不是取得什麼。

愛因斯坦

台灣即時空氣質量指數(AQI)

Hualien的即時空氣品質
2026年01月19日 04時03分
53
空氣質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
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應減少戶外活動

溫度分布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