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5年5月11日教研課字第1051101131
號函辦理。
二、為順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研發及推展相關工作
,該院需商借2位教師,借重教師專長及學校實務經驗,
扮演該院與教育部師資、課程、教學及評量協作中心相關
系統之中介與連接角色,並協助推動課程發展所需之各項
跨領域、跨階段之連結與協作事項,更期能於教師返校後
協助課程推動相關配套措施。
三、茲請參閱該院商借教師之需求說明,於105年5月23日前擇
優推薦教師人選並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推薦表
」後函送該院,後續將由該院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組成小組進
行審查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