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臺北市立大學105年12月7日北市大評字第10532898000號函辦理。 |
二、 | 認證手冊中第三頁之(四)第四階段:認證資料審查,第三點審查流程及第四點複審流程之期程進行調整,詳如附件。 |
三、 | 106年7月3日審查結果交由教專中心,轉知所屬學校教師,教師亦可自行至精緻網查看審核結果及意見。 |
四、 | 審查結果若得到「修正後複審」,請於106月7月15日前重新上傳修正過的認證作業,以利於進行複審作業。 |
五、 | 106年7月31日複審結果交由教專中心,轉知所屬學校教師,教師亦可自行至精緻網查看審核結果及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