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43條第1款(略以)「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推動教育政策,應促進全體國民認識與尊重原住民族,並得鼓勵、補助非營利之機構、法人或團體,對社會大眾進行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規定,並培養現職教師與師資培育學生設計多元文化教材之能力,本署特委請國立清華大學辦理旨揭研習班活動。 |
二、 | 時間及地點如下: |
(一) | 加開花蓮場次:113年1月21日(星期日)至1月23日(星期二)假花蓮藍天麗池飯店(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590號)辦理。 |
(二) | 花蓮場次:113年1月25日(星期四)至1月27日(星期六)假花蓮藍天麗池飯店(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590號)辦理。 |
三、 | 本次活動係符應當前政策並於培訓期間製作原住民族科學模組,請貴校/局(府)協助轉知並核給參加教師公差排代。 |
四、 | 檢送活動簡章及參訓教師名單(花蓮場次、加開花蓮場次)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