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5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55799號暨7月28日第1120101422號函及112年9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25859號函續辦。 |
二、 | 旨案係配合行政院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111-115年)推動之配套措施,以及因應後續相關查核作業,爰請貴校配合於112年10月18日前,將各學年度函送申請補助清冊資料上傳: |
(一) | 檔名請敘明申請學年度及縣市/國立學校校名,例如:111學年度宜蘭縣、112學年度國立中科實中。 |
(二) | 資料之格式僅限EXCEL檔案,檢附空白清冊檔案如附件。 |
(三) | EXCEL電子檔案請寄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信箱彙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