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府教課字第1100125372號
附件:如主旨 (376550000A_1100125372_ATTACH1.pdf)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育階段之彈性學習課程補充說明」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6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55855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教署為協助各地方政府及教學現場能充分理解彈性學習課程之理念、精神,以及可行作法,進而具體落實所規劃發展之課程,特訂旨揭說明。
三、務請各校依旨揭補充說明,落實彈性學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