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函
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俞健恒
電話:8462860#557
電子信箱:101811118@hlc.edu.tw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府教課字第1090197474號
附件:090018615_print、090018615-0-0、090018615-0-1、090018615-0-2(1090197474_ATTACH1.pdf1090197474_ATTACH2.pdf1090197474_ATTACH3.pdf1090197474_ATTACH4.pdf)
主旨:
為推動「教育部科技輔助自主學習輔導計畫—東區」訂於109年10月24-25日(六-日)、109年11月14-15日(六-日)、109年11月21-22日(六-日)辦理共計3場本計畫科技輔助自主學習工作坊B,惠請同意核予與會人員公假登記課務排代或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東區輔導計畫108年11月25日臺教資字第108017475號函及國立東華大學109年10月6日東教潛字第1090018615號函辦理。
二、辦理日期:
(一)第一場:109年10月24-25日(六-日)上午8時30分-下午6時。(報名截止日:10/18)
(二)第二場:109年11月14-15日(六-日)上午8時30分-下午6時。(報名截止日:11/8)
(三)第三場:109年11月21-22日(六-日)上午8時30分-下午6時。(報名截止日:11/15)
三、活動地點:
(一)第一場:花蓮教育處3F課發中心(10/24)、2F智慧教育中心(10/25)[地址:970花蓮市達固湖彎大路1號]。
(二)第二場: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小圖書室(11/14-15)(地址:983花蓮縣富里鄉道化路74號)。
(三)第三場:宜蘭縣教育網路中心2F電腦教室(11/21-22)(地址:260宜蘭市樹人路37號宜蘭國中)。
四、注意事項:
(一)自備環保杯筷、耳機、自行攜帶筆電(請事先充飽電、帶延長線)。
(二)參與本課程學員需已經完成A1數位學習工作坊(一)、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之研習。
(三)未全程參與者,將無法核發研習時數證明。
五、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研習代碼如下:
(一)109年10月24-25日東區花蓮北端場:2947334
(二)109年11月14-15日東區花蓮南端場:2947335
(三)109年11月21-22日東區宜蘭場:2947336
六、檢附議程參份,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