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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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6日、109年7月7日
發文字號:府教課字第1090126481號、第1090129385號
附件:東華來文、附件
主旨:
函轉國立東華大學為推動「教育部科技輔助自主學習輔導計畫—東區」擬於109年7月21日(二)及109年7月22日(三)辦理本計畫科技輔助自主學習工作坊,惠請貴校同意核予與會人員公假登記、課務排代或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東區輔導計畫1081125臺教資字第108017475號函及國立東華大學109年7月2日東教潛字第1090012120號函辦理。
二、辦理日期:109年7月21日(二)-109年7月22日(三)上午8時30分-下午6時。
三、活動地點:宜蘭縣教育網路中心三樓(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樹人路37號)。
四、注意事項:
(一)自備環保杯筷、自行攜帶筆電(請事先充飽電、帶延長線)。
(二)參與本課程學員需已經完成A1數位學習工作坊(一)、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之研習。
五、檢附議程乙份,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