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5年5月30日原民綜字第1050032500號函辦理。 |
二、 | 為增進原住民族相關單位業務承辦人員及業務可能涉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之相關人員,對於原住民族部落會議及原住民族同意權機制之正確認知,並有效提升公共建設或民間開發案件辦理原住民族同意程序之效率,加強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之適用及原住民族權益之保障,特辦理旨揭說明會。 |
三、 | 承上,旨案嗣經本府105年4月29日府原行字第1050079983號函(諒達)送貴單位,惟本縣原住民族人口為全國之最,實有必要加強推動原住民族同意機制工作之倡導,以避免滋生爭議,爰以,仍請貴單位踴躍派員參加,有關說明會相關資訊簡述如下(詳參實施計畫): |
(一) | 辦理時間:105年7月1日(星期五)13時至16時 30分。 |
(二) | 辦理地點:花蓮縣台灣原住民族文化館(花蓮市北興 路460號)。 |
(三) | 實施對象: |
1、 | 本縣各機關原住民族相關業務主管及承辦人員。 |
2、 | 本縣所屬資源治理機關或土地管理機關之業務主管及承辦人員(本縣為原住民族地區)。 |
3、 | 其他可能會利用原住民族土地或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土地之政府機關、學校、公民營機構、產業公會等機關(構)之相關人員。 |
(四) | 報名方式:請於105年6月24日(星期五)前完成報 名,原則採E-mail報名,請逕自傳送承 辦人信箱:sag0821@nt.hl.gov.tw。 |